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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馆2023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(第二版)

(编辑:hws 日期:2023年02月15日 浏览: 加入收藏 )

枞阳县文化馆2023年一般公共

预算“三公”经费预算

 

一、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表

      单位:万元

“三公”经费合计

因公出国(境)费

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

公务

接待费

小计

公务用车购置费

公务用车运行费

1.00

0

0

0

0

1.00

二、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

枞阳县文化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,与2022年预算持平。其中:因公出国(境)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,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,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。具体情况如下:

(一)因公出国(境)费支出预算0万元, 比2022年预算减少(增加)0万元,下降(增长)0%,下降(增长)原因主要是上年与本年未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《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》(财行〔2014〕104号)、《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》(财行〔2014〕527号)等相关规定。

(二)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,比2022年预算减少(增加)0万元,下降(增长)0%。其中: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,比2022年预算减少(增加)0万元,下降(增长)0%,下降(增长)原因主要是与上年持平;该项经费上年与本年未安排。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,比2022年预算减少(增加)0万元,下降(增长)0%,下降(增长)原因主要是与上年持平;该项经费上年与本年未安排

(三)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,与2022年预算持平。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群众文化、培训、活动、会议经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、《枞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》、《枞阳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行〔2015〕248号)等规定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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